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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钉子户占马路3年续:政府称房主要求过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4:45  国际在线

  

北京钉子户占马路3年续:政府称房主要求过高

  在朝阳曙光西路附近,一处拆迁户占道3年。本报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李超)昨日,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对“老房占据新路六车道”作出回应称,因买卖农村宅基地房纠纷,加上被拆迁人要求过高,影响了房屋拆迁。市政管委同时表示,将加快解决问题,腾路还路于民。

  近日,朝阳区曙光西路几栋平房占据马路3年未搬一事,被网友发帖曝光。因房屋未拆,双向八车道被占用六车道,新修的市政干道被迫绕道。房主张长福称,没人与其协商拆迁赔偿问题,他们也不知该去找谁。

  昨日,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称,阜通东大街道路红线内滞留户属代征地拆迁,此拆迁项目由北京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拆迁工作于2003年底正式启动。

  该工作人员称,拆迁期间,因滞留户买卖农村宅基地房产生纠纷,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在法院作出判决,但诉讼影响了拆迁进程。在拆迁过程中,因两个房屋权属人条件过高以及6个原买房人被判定“有房时搬离”而长期滞留。在此期间,拆迁人一直做被拆迁人的工作,但不能满足被拆迁人的过高要求。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政府将加快推进滞留户搬迁工作,保护其合法诉求。不迁就无理要求,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按程序解决,腾路还路于民。

  昨天,房主张长福的妻子回应称,他们确实有宅基地房纠纷,但法院早已下判决,因此诉讼并未影响拆迁。在此期间,拆迁公司确实多次派人来了解情况,但未提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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