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91岁的李长英早年育有一子,名叫刘隆炳。1950年10月,时年16岁的刘隆炳报名参军,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于1954年1月光荣牺牲。
同年4月17日,由毛泽东主席签名、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的第04838号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颁发给了李长英,她在村里劳动工分优待,享受烈士家属待遇。
不料,没过多久,有关方面说按照要求,凡享受烈属待遇的要提供烈士证原件,可李长英却因忘了放置处而一直没能提供原件,其烈属待遇也就被搁置下来。
近日,李长英家的房屋因年久失修不慎倒塌,亲朋好友替其拆墙重建时,意外发现了一个被打碎的坛子,打开一看,坛子里藏有其子当年参军入伍的照片、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以及蒲圻县人民委员会颁发的烈军属优待证(上世纪60年代初,该村属蒲圻县管辖,后划归嘉鱼管辖)。
目前,嘉鱼县民政部门已按相关政策,迅速给李长英太婆恢复了烈士家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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