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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反腐没必要分“俗贪”“雅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6:44  郑州晚报

  雅贿又被称为“优雅式贿赂”,是行贿者为了讨好附庸风雅的官员,适应贿赂新需求,在贿赂方式上产生的新变种。最近一名引起舆论关注的“雅贪”是文强。文强赃物展示会被人津津乐道,围绕文强收到的那幅曾被鉴定为价值数百万的张大千画作的真伪问题,社会各界更是炒得沸沸扬扬。(7月5日《方圆》)

  治住了“俗贿”也就治住了“雅贿”

  个人认为,“雅贿”也好,“俗贿”也罢,只是形式不同,没有高下之别。表面上看,“雅贿”收的是古玩字画,而“俗贿”收的是真金白银;但从实质上看,无论“俗贿”还是“雅贿”,都是贿赂,都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如同有人送金子、有人送银子一样,总不能说收金子的就比收银子的更有修养、更显高尚吧?

  当然,从手段讲,“雅贿”更显隐蔽。但任何腐败万变不离其宗,从源头上讲,都必然涉及权力的失控;从终点上讲,都必然涉及实质性的利益交换。在遏制腐败上,我们实在没必要把“雅贿”和“俗贿”区别开来,更不要神化“雅贿”,认为“俗贿”好治“雅贿”难为。个人认为,像治理“俗贿”一样治理“雅贿”,必能治住“雅贿”。毛建国

  既贪何来“雅”,凡贿皆违法

  有教授认为,“雅贿”的历史由来已久,究其源头,至少可追溯到汉代。其实根本不需要追根溯源,前些年的赖昌星,在“红楼”里就曾把所谓的“雅贿”玩得登峰造极。他的一句名言就是“就怕领导没‘爱好’”——但有所好,他即能见缝插针,古玩字画之类的“雅贿”只是其各色贿赂之一种而已。

  交易中充满“铜臭”气息,哪里还有半点雅致可言?手握公权的官员,在收受这些“一般等价物”之后,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徇私枉法,硬生生将原本严丝合缝的法律和制度,撕裂出大大的缝隙,供行贿者投机钻营,牺牲公共利益。此等做法龌龊不堪,理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责罚,又何雅之有?

  在“雅贿”、“雅贪”问题上,其理一也。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贪腐样式,法律都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被表面所迷惑。贪腐之姿常新,而反腐之势不变。还是那句话:既贪何来雅,凡贿皆违法。执法之剑以不变应万变“该出鞘时就出鞘”,才是“雅贿”、“雅贪”应得之待遇!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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