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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应将富余劳力转向山上 第二届桉树暨商品林产业发展论坛上,专家认为种珍贵林比发展高污染工业划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7:0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谭万能 昨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农村报主办的第二届桉树暨商品林产业发展论坛在广州举行。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徐大平认为,广东应将桉树等速生丰产林的种植改为名贵木材为主的珍贵林种植,这比生产低附加值、高污染的工业产品划算。

  桉树被称作“抽水机、抽肥机”。广东是中国人工林面积最大的省份之一,也是较早进行商品林种植的省份之一,桉树的种植已经遍及全省各地市,存在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肥力退化等弊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江艺平昨日在致辞中表示,希望藉本次论坛探讨桉树种植经营新模式,使桉树种植经济和社会效益并重。

  徐大平说,“在巴西,种植的桉树砍伐过后,需要按一定比例将树枝、木材等返还到种植地。”而在中国,几乎每次收获桉树,就相当于将整座山“揭了一层皮”。巴西等国桉树种植规定只能在一定地段进行,需留出1/3乃至2/3的地段用作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其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野生动物通道等生态功能,都由政府出资购买。而在中国,“你的投资回报只能取决于你对承包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

  徐大平说,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是难以处理的城市垃圾,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如果将其作为桉树的肥料,反而能够起到固定污染物,改善环境的作用。

  从更长远的利益来看,徐大平建议广东应由经营桉树等速生丰产林转向经营沉香等珍贵林。他认为,种植珍贵林,会在30-50年后产生50-100倍的回报,这远比“利用目前的劳动密集型优势,生产低附加值、高污染的工业产品划算”。他建议广东“藏富于林”,将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山上种植珍贵树木。同时,出台林权抵押贷款、林木转让等政策,保证持续时间较长的珍贵林种植具有连续性,以及可以预期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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