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5日讯记者姚芃企业登记管理信息一向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人们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降低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依据。据今天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该局全系统企业登记基本数据信息共享有望在2011年实现。
针对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共享等,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已向全系统发出文件作出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强调,登记部门在代表社会接受投资人的申请,并依法赋予企业主体地位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公开企业的各种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查询,从而降低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国家工商总局明确提出,要做好信息公开查询,积极服务社会公众。建立健全公开、可靠、便捷的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至全国范围统一公开,降低信息公开成本,增强信息公开时效。实现系统内各业务机构、各监管执法层级、各地方的信息互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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