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实习生/廖晓键)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委员的答复中获悉,公安部出入境部门正在研究实行港澳居民回内地通行证“终身号码”,以解决港澳人士因换发证件致使新旧通行证号码位数变化的问题。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陈有海提交提案称,香港工联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近年收到不少港人求助的个案,称其在内地出售所购置物业、办理更换工商营业执照和在银行办理更换银行户口时,往往出现原回乡证号与现时所持回乡证号码不相同,而被拒绝一概不予办理的情况。
近日,省公安厅对此答复称,从2009年4月起,省公安厅出入境部门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统一规范了为有需要的港澳居民出具通行证换发证明的做法,证明新的通行证根据原通行证换发。港澳居民在香港、澳门申请换发通行证时,因在内地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可一并申请办理通行证换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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