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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实行涉企检查项目公示杜绝“乱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9:55  红网

  红网株洲7月6日讯 (通讯员 雷六明)株洲市石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全区9个行政执法部门16项涉企检查项目进行公示。

  此举有效地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为该区打好“园区攻坚”战、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区涉企检查项目公示主要包括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涉及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各类检查项目,通过公示达到四项要求:一是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二是试行“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每月1-20日,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计生工作执法检查或特殊情况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三是推行检查备案制度,各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前,需将检查内容、时间、人员等报区优化办备案;四是建立主动服务企业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避免以检查代管理、以处罚代执法的情况发生。

  该区要求,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涉企检查项目公示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高效为企业搞好服务,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的检查或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乱作为、不作为甚至索拿卡要现象,区监察局、区优化办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条规对实施检查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部责。

稿源:红网 作者:雷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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