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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小伙游野温泉溺亡 10名“驴友”成被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14:23  国际在线

  

26岁小伙游野温泉溺亡10名“驴友”成被告(图)

  

26岁小伙游野温泉溺亡10名“驴友”成被告(图)

  冬天、雨夜、野温泉……去年12月,26岁的南京小伙李某那鲜活的生命,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终结了。李某的父母认为同去泡温泉的10名“网友”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温泉所在的浦口区泉西村村委会也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10名“网友”承担30%责任,赔偿14万余元,泉西村村委会承担10%的责任,赔偿4万余元。昨天下午,浦口法院永宁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就被告到底应不应该担责激烈争论,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案 情

  阳光大男孩婚期前溺亡

  年轻的小李是个充满活力的阳光大男孩,平时喜欢运动,尤其是山地车运动。在家门口的一个经营山地车及相关骑车用品的商店,小李先后花费三万余元,买了好几辆车以及头盔、手套等骑行用品。因为舍得投入,小李和店老板钱某成了熟人,经常参加一些骑车爱好者的野外活动。去年12月11日,钱某又在这帮人经常上的一个网络论坛上发帖,“每当阴雨或下雪的时候,露天温泉是深夜最好的选择,明晚,自驾活动,汤泉。”看了这个帖子后,12月12日下午,包括小李在内的一些网友陆续来到钱某店里。晚上六点多,钱某等8人在一饭店吃了饭,吃饭时,有人将钱某店里的桂花酒拿来两瓶。

  饭局结束后,又来了三名网友,于是,11人分乘四辆车,冒着大雨,于当晚八点半左右到达汤泉镇泉西村一露天温泉,大家脱衣下去洗澡。洗了几分钟,钱某开始清点人数,发现小李不见了。大家便在周围寻找,但没发现小李的踪影。次日下午两点,小李的尸体被从温泉里捞了起来。法医检验后给出结论:小李的死亡倾向生前溺死。消息传到小李父母耳朵里,老两口当即崩溃。小李的父母都已是六旬老人,三十多岁上才得了这个宝贝儿子,是家里的独苗,将来养老全指望他了。

  更惨的是,小李的对象也找好了,再过些日子就要结婚了,谁能想到竟遭此厄运。老年丧子,让老李夫妇头发一夜之间白了大半,他们随后将当晚同去的十名网友,以及温泉所在的泉西村委,一起告到浦口法院,要求他们赔偿。

  网友被指未尽安全提醒义务

  那么,小李到底是怎么滑入温泉深处的呢?为什么这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并采取措施呢?事实只有小李知道,然而小李已离开人世,想还原现场是不可能的,这也使得原被告对于事情的认识产生了巨大了分歧。原告方认为,被告方要承担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承担多少,那又是一说,他们考虑到小李作为成年人,参加这样的活动没有保证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自己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他们粗略估算了一下,认为小李应承担60%的责任,剩下40%的责任,应当由十名网友和村委会分摊,10名网友的责任要大一些,应承担30%,村委会小一些,应承担10%。

  要他人担责,理由何在?原告方认为,这种露天的温泉有巨大的风险,从一名网友拍的现场照片上看,小李下水的时候脸上还带着微笑,可以说是坦然赴死。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就在于小李对面临的风险没有丝毫察觉,而没有察觉的原因,就在于钱某等人根本就没有提醒小李注意下水的危险,导致小李从最深的地方下去了,所以钱某等人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此外,泉西村委疏于管理。对此,钱某等人请来的律师认为,钱某自己都不知道这个温泉有多危险,根本无从对小李进行提醒,从现场照片上看,小李始终在台阶上,既没有人推他,也没有人和他打闹,被溺死属于意外,网友们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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