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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为何这么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15:37  新民晚报

  周骏

  前不久在电视里看到一条本市的新闻,某小区一顶楼业主在自家房前的露台、即楼下业主的屋顶上建起了一幢两层小楼。楼下业主抗议无效,物业公司制止无果,有关职能部门回答采访的记者“正在研究对策”,不知现在如何。过几天,又在日报上看到本市鞍山路上某小区一业主在屋顶上违法搭建,从年初施工队一动工就遭到许多业主的强烈反对。等到有关部门找到当事业主时,一幢100多平方米的钢结构框架全玻璃封闭的建筑已然完工。至今快半年了,这幢超大的违法建筑还矗立在屋顶上。老百姓很担心,万一遇到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规划外的搭建,过去叫违章,现在属违法,政府甚至设立了专门的拆违办,可见对拆违的重视程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违法搭建风却是屡禁不绝。如果说过去多少是为了解决居住困难,那么如今搬入新房甚至别墅依然乱搭建实在说不过去。这里既有老百姓的素养问题,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才是违法搭建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繁琐的程序常常延误了最佳的拆违时机,柔性化操作实际上在姑息纵容,违法的低成本最后必然导致法不责众。

  去年实施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增加了“附有违法建筑的房产不予登记”的条款。违法建筑不拆除不予登记本身并没有错,但也有人担心职能部门因此而放弃了拆违的职责。既然擅自搭建违法,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却要到卖房时才来制裁?事实上,对居住小区拥有拆违执法权的房管部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常常已退守到“不予登记”这道最后的防线。拆违执法的缺失,使大量的违法建筑因房子不卖而安然无恙。

  上海新修订的拆违《规定》明确了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城管部门均是“拆违实施部门”。然而我有点担心,这么多的执法部门会不会“三个和尚没水喝”呢?两年前我曾为松江区的一个违法搭建投诉找过很多拆违机构,还写了文章,但那违法搭建至今还没被拆除。

  [本栏目内容上海电台在11时30分《990报刊文选》(中波990、调频93.4)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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