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7月6日讯(通讯员 邓晗 孙华山)为了重病丈夫生活上有照料,精神上有安慰。7月6日湖南省怀化沅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原告张某与被告彭某离婚。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彭某(女)系夫妻(均为沅陵县官庄镇人),于200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在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从事农机修理服务,虽然没有生育小孩,但俩口子日子过得相当红火。2005年8月,张某检查得了白血病,需要巨额医疗费,对被告彭某思想打击很大,彭某开始沉迷赌博,借牌消愁,对原告的生活照料欠周,遂产生矛盾。2009年7月,原告向沅陵县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庭调解,双方和好。但原、被告为家庭琐事仍时有吵闹。2010年3月20日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法院认真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期间被告恳请不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结婚已逾十余年,夫妻感情牢固,只要处理好家庭矛盾,互谅互让,加强沟通,夫妻完全可以和好,遂依《婚姻法》等作出上述判决。
稿源:红网 作者:邓晗 孙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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