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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喷辣椒水”:权力欺负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0:35  红网

  7月5日上午9时许,有占道经营的瓜贩被南京燕子矶街道城管队员暂扣了秤,买瓜及围观的市民帮瓜贩说情,没想到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市民刘师傅被城管汽车连顶两下,还被喷了一脸辣椒水。街道城管科杨科长代表城管队员向刘师傅道歉,并称主要当时天气燥热,双方都比较激动,辣椒水其实并非常用手段(《现代快报》7月6日)。

  “幸好没配枪!”这是论坛上一网友对此事的一句话评论。是啊,假如城管佩枪是合法的,在他们对小贩扣秤之时,市民恐怕得撒开脚丫赶紧跑,谁敢上前说情呢?连围观都不敢!毕竟,枪的杀伤力太大了,而更重要的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竟然还比较容易“激动”!

  枪,城管是不能配的;那么,辣椒水呢?谁又给了城管配备、使用辣椒水的权力?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没有任何法律对城管配备、使用辣椒水作过规定。于是,事情就很明白了——对于普通人而言“法无禁止皆可行”,对于公权来说“法无授权皆禁止”。城管自行搞“军备竞赛”配备辣椒水,已经错在先了,这时候你起码也要承诺并践行“不率先使用辣椒水”啊!可是城管不是这样做的,他们对说情、监督执法、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的市民喷辣椒水,所谓的依据竟然是“目前没有规定,辣椒水具体使用对象是谁,主要是城管队员根据所遇到的情况,自行裁量”!这样的“自行裁量”,其本质就是自我授权,是肆无忌惮的“先行打击”“定点清除”。

  城市的管理者,对小贩能有多大的仇恨?对说情、监督执法、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的市民又为何如此容易激动乃至于斯?市民被城管喷辣椒水,已经不是首次了,南京城管2008年就为此闹出过大新闻;而更大的新闻,则是2008年湖北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因用手机拍摄城管暴力执法而被打死。城市的管理者有没有想过,小贩和其他市民,他们的权利也是需要尊重的,权力不能毫无边界地侵犯权利。

  提出“打出城管威风”的口号也好,实行配备辣椒水的做法也罢,崇尚暴力、迷信管制,不能取得小贩理解、市民支持,也就无法把城市管理好。当权力足够尊重权利的时候,市民和小贩才会真正感觉权力是在为自己服务的,就会转而支持管理者的管理;如果权力老是欺负权利,市民和小贩终究明白谁才是更难承受的威胁——比如,现在容忍了城管配备、使用辣椒水,下一步,城管会不会配狼牙棒,市民议论一句就将遭“当头棒喝”?因此,奉劝城管转变思维,多对公民权利保持敬畏;而首先要做的,当然就是将辣椒水悉数销毁。

稿源:红网 作者: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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