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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三越狱犯一审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2:01  红网-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震惊全国的2009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暴动越狱案,6日9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和罪犯高博(越狱后被击毙)于2003年至2006年因分别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在服刑改造期间,罪犯乔海强于2008年3月产生脱逃念头,遂与同监区服刑的罪犯董佳继预谋绑架监狱民警夺取警服和出门卡实施脱逃。2009年8月至10月,二人又串通了同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李洪斌和高博,四人预谋10月17日绑架民警,实施越狱,如遇反抗就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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