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污水横流四年 维修基金难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2:11  北京晨报

  晨报96101热线新闻(记者 邹乐)小区污水井老化,导致居民家时常反冒污水,房子的产权方和管理方却互相推诿,这让家住裕中西里10号楼的业主郁闷不已,“想申请公共维修基金都不知道该找哪里。”

  昨天上午,根据读者反映,记者来到裕中西里10号楼。这是一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老房子,共4个单元。“这些年我没少遭污水的侵蚀,家里的马桶、地漏时不时地就泛起污水,时常没到脚脖。”居民胡先生说,每次污水来临,他只能采取临时办法自己通一通,也想过干脆把通过自己家的管道堵上,但那样的话污水又会淤到楼上去,为了邻里关系,只好一再忍耐。

  但胡先生最近发现,污水反冒现象越来越严重了,几乎每隔一周就发生一次。“这种情况已经有4年多了,要想彻底修缮,必须得大修污水井,我们打听了,大概需要8000元左右。”因为涉及公共设施,在与楼上楼下的邻居沟通后,大家决定去找管理单位碰碰运气。

  然而,寻找管理单位却成了摆在居民眼前的大麻烦。“两个单位互相推诿,把我们夹在中间,不知怎么办才好。”据居民介绍,这栋老居民楼是由原北京市农林局委托住总一分公司建造的,平日里维护归住总负责。

  昨天,当记者陪同居民找到住总一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该楼的产权单位是原北京市农林局,“3门和4门是当初农林局给住总员工居住的,但现在基本都转卖给他人了,卖房的钱也给了农林局,维护当然要找他们,申请公共维修基金也得找他们。”不过农林局的说法显然不同,“我们虽然是产权单位,但3门、4门都归住总管,无论是卖房款还是平日里的维护都由他们负责,你们得去找他们。”

  对此,北京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媛媛建议,居民应首先去核实老房子是否有公共维修基金。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老房子可能并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如果确实有该基金,居民可要求产权单位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如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居民可与产权单位及管理单位协商,共同担负维修费用。

  线索:胡先生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