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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恶意撞人案

  从现有的公开报道来看,本案情节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系因与人争吵后情绪失控而采取了连续“恶意撞人”的极端行为。按照常理,事发当时警方的接警与处警过程、伤者的总体情况和事后的处理结果均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然而在此次事件中,问题就出在不透明处理上:相关方没有及时接受媒体采访;在发布的通稿中,也未公布网民和被害人家属最想知道的伤者情况,这类关键信息的缺失,引发不满和质疑是必然的。

  (点评人:北京学者 马新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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