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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为员工提供防暑饮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4:01  北京日报

  本报讯 市总工会昨天部署暑期“送清凉”活动,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与企业行政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在2010年暑期广泛开展“送清凉”活动。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强调,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除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在每年夏季还应当为全体职工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同时,还应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重点关注大型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场所等职工生产作业场所,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厂房,对其进行普遍走访调查、检查,督促企业采取足够的防暑降温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行政通报,督促企业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尽快解决问题。(张宇晶)R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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