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济南16日起开始接收毕业生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4:1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6日讯 (记者徐传强 实习生刘有杰通讯员王东 杨磊)随着高校毕业生陆续离校,毕业生档案如何转接等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济南市人社局昨天发布通知称:今年,济南生源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接收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6日,具体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0:30、13:30-15:30。

  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表示,人社部门本次接收的毕业生档案,仅限济南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主要涉及接收、管理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返回济南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或是专人送达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专科毕业生档案转交给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本科毕业生档案在市人才服务局档案室保管,择业期内免费存放。学校将学生档案发给学生本人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给学生本人的,不予接收。

  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档案在各级人社局存放的毕业生可享受以下服务:凭就业报到证开具存放档案证明;开具未就业证明;其他与档案相关的证明。择业期内办理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可直接到各级人社局提取档案;择业期内没有办理就业手续的未就业毕业生,不予提取档案。

  在派遣期内自谋职业或自费出国留学以及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凭人事代理协议将其派遣到人才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为其提供档案管理及各项人事代理服务。办理人事代理不满1年的毕业生需调整改派的,仍由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超过1年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动手续。

  未就业的党员毕业生转组织关系者,须持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分别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落到户口所在街道党工委;已就业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落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