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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通勤车无人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03  深圳晚报

  ●市交警部门:有交通违法行为才会被查处

  ●市人大代表:非营运车辆应由交警部门担起安全监管责任

  本报记者易红梅 曹颖报道 7月4日晚间发生在江苏无锡的公司通勤车自燃事件再次敲响交通运输的安全警钟。深圳不少政府部门和企业都有自己的通勤车,各单位平时如何管理这些车辆?除公司通勤车外,商场购物巴士和校巴安全一直备受各方关注,相关的政府部门又是如何监管这些车辆的营运安全?昨天,记者就此进行多方走访发现,除了校巴被严管外,通勤车和商场购物巴士基本上找不到具体的监管部门。

  公司通勤车已到报废年限仍在使用

  一家在电子科技大厦办公的企业员工向记者反映,他们单位的通勤车是一辆依维柯小车,有10个年头了,已经到了报废时限,座位都磨损得不成样子,“因为怕车辆突然发生意外,好找地方逃生!”她坐车上下班都得打醒十二分精神。

  据了解,目前深圳机关、企业的通勤车主要有两种营运模式:一为单位出资购买,自己负责车辆本身的日常维护;二为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按月或按年缴纳一定的租赁费用。记者昨日在调查中发现,政府机关和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都有专门的车辆维护费用,一些效益一般的企业出于节省成本考虑,往往将这块费用压缩到最低。

  有交通违法行为才会被查处

  企业将已经到了报废年限的车辆用来接送员工上下班,这种情形该由哪个部门监管?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对于公司班车、超市免费购物车这类特殊车辆的管理还属于空白。市公安局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徐炜指出,目前公交车、的士车等营运车辆由市交委统一管理,而很多公司公司接送员工的班车和超市购物车并不属于营利性质,因此交警部门只能按照非营运车辆对其进行管理。也就是说,这些车辆和我们的私家车一样,只要定期年审就可以在路上行驶,如果在路面上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才会对其进行查处。除此之外,交警部门也没有权力对它们进行更多的约束。

  徐炜指出,实际上像公司班车、超市购物车这些特殊车辆在路面上行驶确实存在一些管理漏洞,比如行驶路线问题、能否在公交车站台停靠等等,这些都有待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普通大客车一年检一次

  这些班车又是如何年检的呢?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普通19座以上的非营运大客车,车龄10年以内的每年年检一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年检一次。而同样车型的营运车辆年检则要严格的多,要求5年内每年年检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年检一次,每次年检时,除了在检测站进行检测外,车管部门还会派民警上车检测车况。此外,营运大客车车龄到了15年就要强制报废,而非营运大客车的报废年限则是20年。

  与这些车辆相比,同样是非营运车辆的校车,却有着不同的待遇。2006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所有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都必须办理校车许可证方能上路行驶,同时,校车司机也必须申请校车驾驶人证。目前,深圳市登记备案的校车有3800多辆,校车驾驶人4100多人。交警部门除了定期对校车进行年审外,还会进行路面整治和大检查。这系列的管理措施或许可以为公司班车以及免费购物车的管理提供借鉴。

  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今年的人大会上曾提交建议,呼吁关注校巴安全。对于公司通勤车辆的运行安全,他表示,作为非运营车辆,应由交警部门负担其安全监管的责任,只有平时加强监管,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后的亡羊补牢之举。当然,车辆所在单位应是第一责任人,平时就应该加强车辆的养护,防患于未然。他就此呼吁,车辆所有人、政府相关部门应共同担起责任,确保车辆营运安全,以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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