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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08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华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体岗位类别如何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结构比例怎样控制?对于4月初启动的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诸多疑问,日前,省人社厅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给予了明确解答。

  引进人才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意见》指出,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进行岗位设置。因国家政策性安置、引进人才等事由,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在册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确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以管理岗位为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其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标准为25%左右。

  转岗实行竞聘上岗

  《意见》强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后的岗位聘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设置新的职务。

  由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要实行竞聘上岗。

  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要实行公开招聘,并纳入岗位管理,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所聘岗位进行人员岗位认定和登记。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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