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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洛阳监狱设立刑释就业扶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08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建新通讯员焦小源 李武伟)近日,当王某刑满释放时,他怀揣的除《释放证明书》外,还有2000元就业扶助金。他激动地说:“有了这些钱,我就可以做个小生意养家糊口了。”

  王某改造所在的省洛阳监狱,90%的服刑人员都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条件普遍比较困难,服刑人员出狱后首先面临的是衣食困扰、无业可作等问题,该狱根据这一实际,在全省监狱系统率先设立了服刑人员刑释就业扶助金。

  据介绍,服刑人员刑释就业扶助金,就是由监狱从劳动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根据劳动改造表现,按月按比例奖给剩余刑期在六个月内且没有减刑机会的服刑人员。按规定,能积极参加劳动并完成定额且无违规行为的服刑人员,在刑释前半年内逐月按其劳动增加值的10%、20%、30%、50%、80%和100%进行奖励。扶助金存入监狱为其设立的个人账户统一保管,释放当日一次性发给本人。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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