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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温津贴 全省开展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08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 凌 实习生肖 遥)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给百姓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多影响和不便,7月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人保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高温期间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立即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大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者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文件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高温津贴。

  此次大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建设、交通、冶金冶炼、交通运输等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以及机械、电子、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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