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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状告韩国SKN“过河拆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5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卢舒倩报道深企一纸诉状状告世界500强企业!“我们已经在上月底对韩国SK Networks(SKN)正式提起诉讼。”昨天,深圳可派实业有限公司总裁赵云虎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这是世界500强公司——韩国SK集团下属韩国SKN公司因“信誉门”事件而引发的一起诉讼。深圳可派公司在起诉中认为韩国SK集团下属企业SKN故意毁约,以达到掠夺合同后3年的权利。这是时尚界跨国企业因涉嫌毁约在华惹官司“第一案”。

  据悉,韩国SKN公司于7月1日单方面终止和深圳可派公司的合同,可派公司认为,其不顾中国法律并违反商业信誉,涉嫌强行合同毁约。赵云虎告诉记者,在与SKN在合作期间,后者拖延决策蓄意拒绝开店,又无理要求可派公司开足店铺,在合同履行了5年,还存在3年未到期的情况下,就突然明确表示收回女装品牌KANG JIN YOUNG,中止可派公司KANG JIN YOUNG在中国的营运。

  而这一情况对于可派公司来说难以接受。赵云虎表示,韩国SKN是蓄意通过阻挠及拖延决策来阻碍其开店。“他们要求开50家店,但是我们申报过61家,被拒绝达到43家。” “希望能通过法律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实在不行,我们不排除提出巨额赔偿。”赵云虎说。据他介绍,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可派公司的损失在5亿元~6亿元。

  虽然此案结果还需等待法律判决但如何在代理国际知名品牌的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是中国企业需要深思的问题。近日就有媒体报道称,在日前举行国际奢侈品峰会上世界品牌罗贝拉亚太区董事总经理Andrea直言在中国就是为了获取丰厚利益。为了降低风险与成本往往会寻找代理商让代理商探路等到市场成熟了收回代理权再去占领市场。“让代理商代理3到5年是可能的但是我们最终还是要收回代理权的。”

  业界人士表示,就目前中国时尚行业普遍存在的外商“过河拆桥”的现状,可派公司跨国维权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境外企业合作时维护合同权益,是民族企业健康发展、不受打压的必要条件;加强完善国内法律规范保护产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国内企业提高竞争力。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并融入全球化的今天,外国企业看好中国市场,纷纷加大与国内的企业合作,并寄望于利用中国企业打开市场,然后取而代之。可派公司遇到的问题,是当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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