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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三罪犯一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53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电 震惊全国的2009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暴动越狱案,6日9时3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3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认定: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动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乔海强还构成盗窃罪,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依法判处3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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