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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构建一体化大综治格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57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7月6日电记者徐伟周斌通讯员阳勇2009年,重庆调解民间纠纷37.7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2009年,重庆主城九区完成危旧房拆迁700余万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2009年,重庆群众安全感达96.62%,居全国第九,四个直辖市之首。这一连串硬邦邦成绩的取得,都要归功于重庆构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一体化大综治格局。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体化大综治就是通过整合产生聚合效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实现1加1大于2的效果。

  长期以来,基层综治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千根针”,综治成员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综而不合、合而不力,形不成合力。

  刘光磊说,重庆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完善,一体化大综治取得了三大作用:首先是组织领导一体化,解决缺乏人管事的问题;其次是综治力量一体化,解决了各自为政的问题;其三是工作机制一体化,解决了合而不力的问题。

  “一体化大综治格局的构建,我们认为对重庆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工作理念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也可以说是综合治理工作的战略转型。”刘光磊说。

  据悉,目前重庆全市有1600个乡镇街道,1万多个村和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了全覆盖,都建起了综治办、综治站,以及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的工作平台,实行了齐抓共管、合成治理的一种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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