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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体化大综治格局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6:57  法制日报

  本报评论员

  位于中国西南部的重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既面临着全国带有的普遍性问题,也存在着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独有的难题。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这些是共性的问题;103万三峡库区移民的安置,社会的稳定,则是其个性的问题,而两者叠加使重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复杂和艰巨。巨大的压力一方面使重庆对综治成效有了更迫切的期待;另一方面也激发了综治创新更强大的动力。事实上,我们看到,从2007年9月到2009年7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对综治工作下发了多个指导意见,提出了综治战略新思路,凝聚了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共识和决心。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庆社会综治维稳创新取得了突破,“一体化大综治格局”成为重庆综治工作的亮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对社会治安和由于各种社会矛盾所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综合治理。但在各地综治工作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地会出现一些共通的问题:比如九龙治水,各自为政,导致维稳力量整合难、统筹协调指挥难、工作持续推进难。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必然影响到综治工作优势的充分发挥。重庆一体化大综治格局的形成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突破,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和完善,实现了综治工作组织领导、综治力量和工作机制三个一体化。

  组织领导一体化,主要是为了解决基层综治工作领导杂乱,工作职能不明确,无人牵头抓,遇事推诿的问题。重庆从整合组织力量,提升领导效率入手,着力加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工作领导体系建设,配齐干部力量,做到综治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综治力量一体化,主要是为了解决各方面综治力量的整合难题,解决综治中普遍存在的综而不合、综而不治的问题。重庆市在乡镇(街道)建立以综治办为平台,依托司法所、信访接待室等办公场所,由综治办统一协调,采取紧密协作和联调联动两种组织模式,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监、武装资源和力量实行“六位一体”;在村(社区)以党组织为平台,建立综治工作站,整合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安全监管、民兵资源和力量,实行“七位一体”。形成了信访统一接待、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治安问题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工作机制一体化,主要是从机制上消除各种影响综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障碍,保障大综治格局的高效运行。既强调“集中办公”,更注重“工作联动”,形成了治安联合防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工作实绩联考的“六联”工作机制,确保了综治工作平台的高效运转。

  重庆除了在综治工作一体化上下功夫外,还根据综治工作自身的特点,抓住一上一下两个关键点,从完善制度上做足文章。抓上,是指强化领导第一责任,重庆市委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第一责任”,并将综治成绩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以科学的制度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综治工作的认识。抓下,则是从夯实基层基础做起,毫无疑问,综治工作的成败关键在基层,只有固本强基才能保证综治工作的实效,重庆市建立了政法干警联系村民制度、干部到基层综治部门挂职锻炼制度,以及相关的基层综治经费保障制度,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良性机制。

  重庆市一体化大综治格局通过整合产生了聚合效应,实现了1加1大于2的效果,保证了重庆社会治安秩序的总体稳定,保证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普遍提升,其经验和好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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