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购房买车要讲清经济来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7:0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记者从安徽消防总队了解到,为不使安徽消防副团以上领导干部按时上报“家底”流于形式,该总队不断强化对报告内容的审查,尤其对子女出国留学、购置房产和车辆等,明确要求必须写清楚购置的经济来源。

  据介绍,安徽消防总队要求副团以上领导干部需要上报的“家底”有十个方面:一是本人婚姻变化情况;二是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是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四是配偶、子女出国(境)自费留学、定居及所需经济来源等有关情况;五是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六是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七是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八是家庭房产情况;九是家庭购买机动车辆情况;十是本人认为应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安徽消防总队还将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不按党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个人,该总队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