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三名未成年大男孩结伙抢劫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07:57  燕赵都市报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李硕)日前,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校内学生和校外青年共同抢劫的刑事案件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网管、高中生、中专生,且均未成年。

  经查:被告人小袁(化名),17周岁,系石家庄市一网吧的网管;被告人小希(化名),15周岁,是省会一高中在校生;被告人小豪(化名),16周岁,是一中专在校生。小袁和小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小希和小袁曾经是同学,经相互介绍三人彼此认识。

  小袁因嫌打工挣钱少,心里早有抢劫的念头。今年3月26日晚,三人相约一起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小袁提出了要在当晚准备实施抢劫。于是三人来到了石家庄市一小区西门口,正好碰到一名男子从该小区出来,三人遂对该男子实施抢劫,由小袁和小希对该男子进行殴打,抢走该男子现金40余元及手机一部,小袁将该手机交给小豪,后该男子追上小豪,并将手机夺回。3月31日晚,被告人小袁和小希又在本市一小学门口,持刀抢劫另一男青年现金40余元。经被害人呼救,附近的巡防民警将小袁、小希二人当场抓获。

  小豪已经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办案检察官认为,这些案件属于典型的未成年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年共同实施的严重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均不满十八周岁,其中小希还不满十六周岁,都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行为。在当前社会广泛关注校园内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未成年在校生和社会青年共同实施的严重刑事犯罪。对于此种情况,学校、家长以及全社会都应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首先是在校学生自己,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不要结交有不良行为的朋友;其次是学校和家长,要给与学生和孩子适当的法制教育,让他们真正从思想上懂得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决不能做;最后是全社会,要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的氛围,要让未成年人多感受阳光和温暖,给予他们一个愉快的成长空间。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