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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证”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0:44  红网

  红网邵阳7月7日讯(通讯员 杨贵新 阳桂华 刘飞云)7月6日,湖南省隆回县吴某欲擅自更改与刘某价值200万元的购销合同,刘某从隆回县公证处找到原件,才得以继续履约。

  公证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证据效力和事前预防功能。隆回县司法局组织公证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办证质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

  据隆回县司法局介绍,该县上半年共办理各项公证业务556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业务285件,国内民事公证业务219件,国外公证业务52件,为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

稿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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