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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重庆司法局长文强今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3:31  南方周末

  据中新网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华龙网消息称,在重庆市委门前,有市民拉出“文强死 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再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 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华网报道,公诉人在举证文强家的房产时,列举了17套房产的证据。

  文强的第1套房子是1998年以其子文伽昊的名义,花了34万余元购买的。第2套房子仅花了5万元购买(系公安局福利性质的房子)。第3套房子是 周晓亚以其表弟吴勇的名义所购买,花了15万余元。第4套是花11万以其子文伽昊的名义所买的一套商业门面。

  第5、6套房子仅仅交了共10万元的订金,开发商将房子做成烂尾楼,所以没有购买。第7套是以文伽昊的名义所买,花费13.5万元。第8套 也是以文伽昊的名义所买,花费38万余元。第9套是2005年文强出资10万,和他的兄弟姐妹将老家的房子重新修建,他分得顶楼全部和一楼一间门面,总面 积200多平方米。

  第10套则是花8.5万元购买的公安局经济适用房。第11套是仙女山的那栋别墅。第12、13套是海棠晓月的两套房子,共出资近125万 元。第14套是以文伽昊的名义购买的价值26.6万余元的房子。第15套是2008年出资10万元在某风景区修建的吊脚楼。第16套是文强任司法局局长 后,花18万元购买的司法局管辖的监狱管理局的集资房。第17套是柏树房地产赠送给他的一套房子。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 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 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最高法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 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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