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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名越狱犯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4: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 震惊全国的2009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暴动越狱案,昨日9时3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和罪犯高博(越狱后被击毙)于2003年至2006年因分别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四人于2009年10月17日绑架一名狱警杀害一名狱警,并从被害狱警身上搜走出门卡和所有现金后越狱潜逃。在抓捕过程中,高博因抗拒抓捕被当场击毙,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随后被抓获。

  昨日宣判后,乔海强、董佳继都表示不上诉,李洪斌则表示要上诉。(综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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