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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富商遗嘱14年后曝光后人打官司争亿万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4: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中新社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创办服装品牌Bossini的香港著名纺织商人罗定邦离世14年后,其遗嘱内容昨日于香港高院曝光。罗氏第二代后人就父亲遗下的巨额遗产争讼,披露罗定邦生前决定将身家平分为三部分,一份行善,一份给罗氏后人发展,而余下一份则特别留给一个已经失踪的儿子。大律师指遗产目前账面约值10亿元,即平均每份约3亿元。

  罗氏家族争产案昨日于高院聆讯。原诉人、罗定邦的次子罗蜀凯指出,父亲留给罗氏后人的三分之一遗产,他是唯一的受益人,与其他兄妹及子侄争讼。案中爆出罗定邦的“失踪儿子”身分成谜,昨日庭上从未有人透露其名字、年龄及何时失踪。但罗定邦生前表示,只要两名或以上子女确认失踪儿子身分,他即可独得三分之一遗产,相信该名儿子曾与其他子女一同生活。

  曾审议龚如心遗产案的高院法官林文瀚,昨日听罢各方陈辞后押后裁决,原讼双方昨日没有任何人到庭旁听。

  触发官司的“意愿书”,为1996年4月罗定邦在病榻上要求下属代撰后签署,并由当时仍在世的妻子陈楚思及六子罗家驹见证。罗定邦于意愿书中委任罗蜀凯为“执行人”,要他尽量跟随其3个意愿平分遗产。立下意愿书后4个月,罗定邦以86高龄撒手尘寰。

  除了罗定邦长子罗乐风未有派代表参与诉讼、六子罗家驹不表反对外,罗定邦其余子女均与罗蜀凯打对台,指罗定邦只委任罗蜀凯以“信托人”身分管理遗产。

  罗蜀凯的代表大律师石永泰认为,指罗定邦给予次子无限权力,并非简单信托,罗蜀凯获准“全权管理”及“拥有”资产,他只需“尽量遵照”先父3个心愿,毋须“强制依从”,只是当中附带条款,要求罗蜀凯照顾有困境的后人。石永泰举例:“假如罗家后人全部大富大贵,则不符合意愿书中‘困境’的要求,罗蜀凯亦毋须分配该部分遗产。”

  代表罗家宝、罗颖怡等后人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则认为,罗定邦1976年及1989年两次摊分公司股份,即使其中一子非由元配所生,但分配方式仍是各子女一视同仁,以此推算,罗定邦希望只让罗蜀凯独得三分之一遗产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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