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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人网上发现老赖线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5:15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余甬帆 本报记者 袁玮)因被执行人叶某逃避义务,去向不明,申请执行人气愤之余将对方劣迹公布于网络。后叶某见风声已过,又故伎重演。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申请执行人还是掌握了叶某的行踪。最后,执行法官找到叶某,但叶仍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日前,虹口区法院执行庭对被执行人叶某宣布司法拘留。

  2005年12月6日,上海“三华”文化艺术社有限公司与上海“真合”艺术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艺术社向“真合”提供20只荷花瓷瓶、爱犬瓷瓶,1只《三国演义》瓷瓶,2只《水浒人物》瓷瓶以及陶瓷彩画《海的女儿》一幅,至12月30日“真合”付给艺术社12万元。但“真合”未按约支付货款。“三华”艺术社多次索款无着,于2007年4月诉至虹口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真合”已于2006年12月11日被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另查明法定代表人叶某有出资不实的情况。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判决,被告“真合”支付原告艺术社货款12万元;被告叶某对12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艺术社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叶某逃避履行义务,甚至去向不明。艺术社对于叶某的不诚信行为非常气愤,他们将叶某逃避债务的行为发帖于网络,提醒网友谨防上当。

  2009年底,案外人小琴因为有一些设计作品需要编辑出版,在网上结识了叶某。当时叶某仍以“真合”名义向其征求设计稿,并收取相关编辑费用。在与叶某网聊了几次之后,警惕心很强的小琴发觉叶某有疑问,便在网上对叶某和“真合”进行搜索,结果发现了艺术社所发之帖。于是,小琴与艺术社取得联系,并顺藤摸瓜发现了叶某的下落。

  今年6月初,艺术社与小琴向法院提供叶某的行踪信息。执行法官于6月28日晚赶赴某剧场,将正在看剧的叶某引至场外。叶某表示可否以分期付款方式与艺术社达成和解。执行法官现场电话联系艺术社后,艺术社不同意分期付款。叶某又表示马上联系朋友付款,但执行法官从当天晚上7时半一直等到10时,未见叶某的朋友出现。鉴于叶某之前的诸多不诚信行为,以及艺术社的坚决要求,执行法官果断对叶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以严惩其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文中公司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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