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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公安局爆炸续 将规范废旧民爆品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5: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丽水7月7日电(记者 赵晔娇)记者今天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获悉,自该市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发生爆炸至今,丽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共收缴炸药87公斤,雷管1166发,导火索820米;礼花弹4416枚;各类枪支58,废旧炮弹12枚,手榴弹14枚,以及一批烟花爆竹、废旧子弹等。接下来,公安机关会对这些物品进行妥善清理和销毁。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民爆使用单位、作业点、公安机关内部枪弹库安全以及近期工作中收缴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临时存放、销毁等,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丽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钟表示,要求该市公安机关结合当前的治爆辑枪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废旧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等危化物品的管理、储存及销毁工作,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据悉,7月4日,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内废旧民爆物品的临时存放点发生爆炸。引发爆炸的物质是一种用烟花爆竹原料非法制成的24枚炸鱼装置,由于这种土制炸鱼装置性能不稳定,又因青田前段时间连续阴雨潮湿,近期持续高温,天气潮热,从而引发自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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