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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前门步行街醉汉行凶案开庭:每到一地买把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6:13  国际在线

  

北京前门步行街醉汉行凶案开庭:每到一地买把刀

  上午10时,今年48岁、身材瘦小、个头看上去不到1米6的吉林省永吉县金家乡中心小学职工张健飞,被法警押进市一中院受审。张健飞涉嫌于2009年国庆前夕,在前门大栅栏步行街酒后持刀行凶,杀死两名保安,扎伤14名路人。

  “你因为什么被逮捕的?”法官问。张健飞一扬头说:“我不清楚,我对检察院指控我的事情有意见,一切过程我都不清楚,不知道。”在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问题时,张健飞不停地挪动身子,头一会儿向左斜,一会儿又向右靠。他回忆说,案发前10多天,他从吉林出来找工作,先是到上海找外甥帮忙,在上海没找到工作,又来到北京。案发之前,他一个人喝了两瓶小二锅头和几瓶啤酒。张健飞说:“这二三十年来我就经常喝酒,但酒量也就三四两。案发那天,喝完酒我就啥都不知道了,我想回家吗,谁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张健飞承认,他有买刀的嗜好,几乎每到一地,都要买一把刀。到北京后,他身上也带着一把刀,是在甘家口大厦买的切菜刀,想带回家切菜用。对公诉人关于其酒后到前门步行街行凶的所有问题,他均称:“我啥都不知道。我是在案发第二天的早上,医生给我脑袋上缝针的时候,我才醒过来的。”

  张健飞自称其有大专文化。据了解,他曾在吉林省永吉县教育局校办公司的印刷厂工作,系合同制干部,属以工代干人员。1994年,张健飞主动申请停薪留职,下海经商。几年前,他把工作关系转移到金家乡中心校。但是,案发前1年多来,张健飞始终没到过学校,下落不明。

  据了解,在从东北老家出来前,张健飞曾给母亲办了一次生日宴会。在宴会上,他就喝醉了酒,并和人吵架。公诉人问他:“你知不知道你喝多了就会闹事?”张健飞称:“记不清了。”但他表示自己天天都喝酒,到北京后也是天天喝。

  因张健飞行凶造成死伤多人的严重后果,而其行凶的对象是与其无冤无仇的“不特定人群”,行凶的地点是前门步行街这样的公共场所,所以公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健飞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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