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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小偷在浙江专撬车牌被判刑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9: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台州7月7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朱利明 曾才虎)来自广西的“惯偷”刘涛,于今年“3.15”日凌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里,撬走浙江天台11名车主的车牌,并在车挡风玻璃处留下一张4厘米长2厘米宽的字条:“要回牌请打电话”。今天,这名专门撬车牌的小偷刘涛被浙江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4000元。

  今年3月5日凌晨3点多钟,家住浙江天台县赤城街道的陈先生才去附近吃一顿夜宵的功夫,自己停在街边的一辆轿车上的前后牌照,不知何时已被人撬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留着一张写有小偷手机号码的字条,这张字条上写着“要回车牌请打电话13516973601”。

  与陈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余10位车主。他们都是为了不妨碍别人行走,把车子停放在楼下或某个角落里,结果遭到了刘涛的“贼手”。车上少了一副牌照,多了一张字条。

  刘涛是在盗窃第12付车牌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还在他的包里查获了几张写着要回牌照和电话号码的字条,以及一本密密麻麻记着牌照藏匿地点的小条子。民警还在他的口袋中查获了螺丝刀、银行卡等物,还在他的手机中发现了多条已发送的敲诈短信。

  法庭审理查明,刘涛,来自于广西,是出生于1969年的“惯偷”,其作案的原因仅仅是他没钱了,又不想去打工,以为偷车牌容易来钱快。刘在实施盗窃时,非常“专业”,一副车牌不超过3分钟就能搞定。就在3月12日,刘涛还在临近的嵊州市盗窃了10块车牌。

  在撬完车牌后,刘涛都会在汽车雨刮器上夹一张写有自己手机号码的纸条,等车主打电话来再实施敲诈,在车主将钱打进指定账户后,再告知车主到某个地方找自己的车牌。在嵊州盗窃的车牌中,有的车主已经把钱打进了他的账户,初尝甜头。没想到来天台后还没“赚”到一分钱就被抓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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