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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兰州城市四区高中明起开录 招录工作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将于7月16日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19:3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武永明)兰州市城市四区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兰州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线,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6日结束。

  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时,各招生学校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70%的招生计划(统招生);再在本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20%的对口分配名额(统配生);然后在本校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预录”名单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0%的自主招生计划。城区独立高中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招生计划的90%;然后在本校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预录”名单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10%的自主招生计划。其他普通高中首先根据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的95%;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然后在本校录取线下50分以内,根据“预录”名单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5%的自主招生计划,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录取成绩均不能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将计划用于补录第一、二志愿中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在计划内补录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已被第一、二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择校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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