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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歌林春天"业主打死保安案一审:王某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20: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7月7日电去年轰动一时的“歌林春天”业主打死保安一案今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王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因为其事发后有自首情节,加之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故减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6月10日晚,王某驾驶奥迪A6在“歌林春天”小区绿化带内违规停车,52岁的保安丁某上前劝阻却遭王某攻击,当场倒地呕吐。并于事发约33个小时后因脑部创伤在医院不治身亡。王某先后赔偿了被害保安家人70万元人民币,并获得了对方出具的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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