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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把“私吞”化“保管” 淡妆浓抹总相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0:58  红网

  日前,陕西咸阳市政协就“于右任书法作品被私分”的指责,举行媒体通报会,称已有112件查证落实,其中24件由当地两官员“保管”,仍有6至9件受捐文物下落不明。通报会上,对记者提问和质疑一律不答,而作为“不速之客”的捐赠人也被“请出”会场。

  鲁迅先生曾经创造了孔乙己,而咸阳市政协则用自己的行动演绎了一出现代版的《孔乙己》:官员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保管不能算私吞……保管!……当官人的事,能算吞么?”

  (记者)“官老爷,你又吞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无可奉告!”“无可?要是没吞,怎么会被调查?”官老爷低声说道,“保管,管,管……”他的眼色,很像恳求记者们,不要再提。于是,捐赠人也被请出了会场。

  据说中国最近出现了一种全新的送礼方式叫做“雅赂”,这种方式不同于以往送真金白银,而是投领导所好,送一些古玩玉器。有了需求自然就会带动市场,所以一些有本事的官员就将公共的文物“借”过来保管一下,后来他们觉得反正是公共的文物,借给自己与借给领导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所以就借花献佛将一份自己“借”来的文物再转借给领导,以谋求升官发财。

  为了顺理成章的占有这些公共文物,这些官员们创造性的拓展了“借”的内涵。严格的说,咸阳政协的措辞还是蛮严谨的。我只说了借,但没说借多久,也没说不还,所以你不能“诬陷”我是私吞。这样的逻辑看似天衣无缝,但是却忽视了一种重要的环节。既然“借”的是公共的东西,那么就应该按照市场价付给公众“租金”,虽然这样的租金通常不高,但是这种一借就是几十年的“大单”也可以为财政创收不少。更何况这种长期租借的案例绝非咸阳一家独有。

  有些朋友一直很好奇,为什么这些私人捐赠的文物会落到某些官员的手里?他们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这些文物的呢?为什么就连捐赠人都无权知晓这些文物的去向呢?中国还有多少公共文物落在了贪官的手里呢?有人建议有关部门彻底清查,但是这样的清查通常都是内部调查为主,就像运动员兼职裁判一样,有谁会自揭自短呢?所以,类似的调查通常都是不了了之,面对媒体的质疑,有关调查机构也可以创造出一些借条、拓展一些词汇的内涵来回应民众。至于你信不信,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反正,就算你不信,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我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是不适合成立什么清查文物委员会的,否则文物局就将变成一座看守所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提拔一些工作得力的城管队和拆迁队,让他们负责清查文物的去向,征收拖欠已久的“租借费”,这样不仅可保一方小贩安全,还能让懦弱的百姓在破房子里多蜗几天,最重要的是每年还可以为国家征收不少费用,这样的好事又何乐而不为呢?

稿源:红网 作者:王太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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