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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0元高温津贴,你拿到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1:51  红网-潇湘晨报

  连日来,滚滚热浪席卷大半个中国,人们饱受酷暑之苦。高温天气不仅是对人身体的挑战,也是对城市管理水平与和谐程度的考验。公众关注高温津贴标准的出台,同时也关注它能否真正执行到位。

  [声音]

  很多企业在执行高温津贴时打了折扣,由于在目前劳资关系中,劳动者仍处于相对弱势,对自己的高温权益往往难以理直气壮维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李杰坦言

  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气温一高,很多劳动者关注的高温津贴又成热点。我省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如何执行?相较往年是否提高?……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对此进行研究后认为,“目前我省防暑津贴150元/月的标准在全国都处于前列,暂时上述政策没有必要调整”。

  发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元/月

  我省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05年。根据这一方案: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同时支付津贴。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李杰说,省人保厅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今年暂时不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今后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内其他省份的情况进行调整”。

  全国比较:时间差异根据气候决定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今年已经公布高温津贴标准的14个省份中,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大部分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要求最低温度为37℃。

  对此,李杰分析说,湖南省在制定高温津贴标准时由于当时具体参照对象的缺乏,也是第一次搞,因此有点“粗线条”,也就没有将发放条件再细分为露天、室内两类。

  目前,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每年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湖南则是7-9月份,这种方式有8个省份采用。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

  “各地发放的时间不同是根据当地气候决定的,比如广州,他们的夏季时间持续较长,所以发放时间较长。”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专家分析说,湖南将发放时间定为7月—9月,这也是基本符合我省气候现状的。

  执行情况:很多企业执行时打了折扣

  “这一标准是由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联合发文制定,具有法定效力,有关单位应该严格按这一标准执行。”李杰说,不过他也同时坦言,很多企业在执行高温津贴时打了折扣,由于在目前劳资关系中,劳动者仍处于相对弱势,对自己的高温权益往往难以理直气壮维权。

  这一点,很多劳动者和用人方都深有同感。长沙市芙蓉路某工地施工负责人胡先生就说,气温超过37℃就停止作业并不现实,关键在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还有就是在下午高温时段推迟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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