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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泼墨门”一文损毁正面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1:5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刊登文章称京城名媛、昔日好友赵欣瑜爆料章子怡与上海已婚富商A先生有染,与富豪未婚夫VIVI已分手等内容,《购物导报》社被章子怡推上被告席。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不公开审理。令记者颇有些意外的是,《购物导报》社一改之前的态度,向章子怡当庭道歉,此案以双方当庭和解了结。

  昨天8点40分,章子怡的经纪人及其女助理和律师一起走进法庭,随后《购物导报》社的两名代理人也来到法庭。对于记者的提问,两边的人都默不作声。此案立案后,章子怡就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申请了不公开审理。正式开庭前,章子怡的律师向法官陈述了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经合议庭评议,法官准许了该申请,记者们只得退出法庭等候消息。

  今年1月18日,章子怡起诉至法院称,《购物导报》社于2010年1月13日在其发行的《购物导报》上刊登了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真相》文章。该文题目使用了明显带有贬损诽谤色彩的“金钱桃色”一词。内容严重失实,运用明示和暗示的手法捏造虚假故事。章子怡表示,该文严重损毁了其作为一名国际知名艺人的正面形象。

  章子怡起诉后,《购物导报》社下属的《完全娱乐》周刊公开发表声明,称《完全娱乐》的报道来自于赵欣瑜女士的面对面采访,同时向当事各方进行了核实。赵欣瑜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与章子怡“奉陪到底”。

  据了解,双方已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报社向章子怡出具书面致歉信,对在当天报道中援引采访对象的陈述给章子怡名誉权造成的伤害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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