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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不挪车 要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2:01  北京晨报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实行了三年,在机动车数量增加、轻微车损事故大幅增加的严峻形势下,当事人自行处理率始终平稳保持在70%以上。昨天,市交管局表示,快处办法取得实效,但三年来已处罚了4176笔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未及时挪车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今后,交警将加大执法力度,小事故不挪车的驾驶人将面临200元罚款。

  虽然大部分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能得到顺利解决,但部分驾驶人只知道有快处办法,不了解具体的内容,不能做到随车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挪车撤离现场,而采取报警等候交警处理或送协议书,造成道路拥堵。还有一部分车主没有为车辆投保,或者在保险到期后没有及时续保,导致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无法通过保险理赔。

  交管部门调研发现,还有少数驾驶人出于担心对方当事人挪车后推卸责任、担心保险公司不理赔等原因,在发生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事故后不及时挪走车辆。对此,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让驾驶人放心,“三年来保监局从未接到车主因为快处理赔难的投诉,保险公司的服务还是不错的。”交管部门也提示驾驶人,可以通过拍照、手写等形式记录事故的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在没有协议书的情况下,撤离现场后到保险公司换领正式的协议书办理理赔手续。

  交管部门调研表明,驾驶人发生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挪走车辆,必将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导致交通拥堵。

  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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