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贵州省安顺市蜡染协会会长洪福远将北京一家蜡染服饰手工作坊的负责人和他们的北京苗艺民族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诉至法院,指责对方使用了他创作的蜡染图案,并索赔10万元。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洪福远胜诉获赔7万元。
2009年,洪福远发现,北京一家蜡染服饰手工作坊的负责人青某和陈某,擅自使用了他所创作的蜡染图案,并上网销售。于是他起诉到法院要求赔礼道歉、撤销网站上的照片并赔偿10万元。
青某等人辩称,他们所销售的蜡染产品都是从民间艺人处购得,并非抄袭洪福远的创作图案。
由于洪福远向法院提交了设计图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设计图原稿等证据,法院认定洪福远就是这13幅蜡染产品设计图的作者,享有著作权,据此判令被告赔偿洪福远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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