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图文:文强受死 百姓放鞭庆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3: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文:文强受死百姓放鞭庆祝
图文:文强受死百姓放鞭庆祝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7月7日,几名市民拉起横幅,庆贺文强被执行死刑

  图为:文强: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南区人,在职大专学历。犯罪前系一级警监。文强1972年1月参加工作,曾担任四川省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1992年9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曾侦办过“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案”、“2000年张君案”等大案。2003年5月,文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至案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听闻文强被执行死刑,重庆市民拍手称快,拉横幅放鞭炮庆祝,横幅称“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文强案,并于今年4月14日一审宣判,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刑10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8年;犯强奸罪,判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惊心动魄 文强案节点回放

  打黑英雄 空降重庆

  2007年12月,薄熙来离开商务部,接替汪洋成为重庆市市委书记,主政重庆不久,薄熙来提出“平安重庆”口号。

  2008年6月25日,中国警界“打黑英雄”王立军从辽宁铁岭市调入重庆,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一年严打 逼近核心

  2008年7月10日,山城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风暴,警方分阶段步步深入,破刑案3.2万宗,逮捕9512人,一年多时间揪出104个黑帮。打黑从“外围”逼近“核心”,从“黑恶分子”打到了“保护伞”——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浮现。

  重庆民间普遍认为:文强在公安系统任职时打黑不力,致使黑恶势力猖獗,且文强与重庆多个黑社会头目“称兄道弟”,俨然重庆最大“黑社会”。

  经济大鳄 涉黑落网

  2009年6月,重庆警方抓捕了一连串涉黑的经济界大鳄,包括重庆当地多名亿万富豪。当月25日警方通报:数十个黑恶团伙的首犯陈明亮、龚刚模(资产过亿)、王天伦(重庆“肉霸”,垄断猪肉市场牟取暴利)、雷德明、陈坤志等已落网。7月14日,起家于公交运输、发家于房地产的涉黑富豪黎强落马。

  警企座谈 商人哭诉

  2009年7月31日,重庆市举办警企座谈会。当着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面,有企业家说,被黑社会胁迫,被敲诈欠下“1亿元赌债”;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说,1997年,一天晚上一伙人甚至冲进了他的家……

  此时,重庆打黑已进入“深水区”。2009年8月7日,重庆官方首度证实:该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文强案由此进入公众视野。

  弟媳肉霸 供出文强

  2009年6月,重庆警方对王天伦(重庆肉霸)、谢才萍(文强弟媳,涉黑开赌场)等涉黑团伙的嫌疑人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两人逐渐交代出文强卷入黑社会、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事实。

  逐步掌握文强涉黑事实后,重庆打黑“091”专案组未打草惊蛇,专案组组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晓东称:在抓捕文强前,“这两个月极其漫长,期间文强开过好几次会,我还跟他见过好几次面。”

  不带枪弹 赴京抓捕

  2009年8月7日凌晨1时,正在北京参加会议的文强,在入住酒店里被“091”专案组抓获。实施抓捕的有5人:高晓东、重庆纪委一名同志,还有3名武警。抓捕小组没有带枪,也没有遇到文强抵抗。

  高晓东描述:“我们是深夜到文强住的宾馆房间,把文强叫醒了,坐到沙发上说了抓捕理由。”文强只问了一句话:“是不是异地(关押)?”高说:“不是,回重庆。”文不再说话。随后,抓捕小组收走了文强身上所有可能用来自我伤害的尖锐物品,“除了把眼镜还给了他”。

  高晓东说,抓捕前重庆还有“文强说在重庆没人能动他”的话,“等到真正动了他的时候,没人再说那话了。”

  家如宫殿 赃物惊人

  2009年8月7日凌晨2时,专案组另外10多名民警到达文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晓月小区(当地知名高档小区)的家门口。这个面积达301平方米的豪宅,奢华程度震惊了执行任务的民警——玄关处象牙屏风两米高、客厅水晶灯价值10余万元、房间像宫殿一样,书房抽屉里放满劳力士表、国家二级文物大足石刻失窃佛头、张大千“青绿山水画”……民警从凌晨2时整理到当天下午2时。

  此后一个细节是:押送民警对文强这个昔日领导再无敬重,一声呵斥“你坐好”,文强比较放松分开的双腿当即并拢。

  讯问八天 文强招供

  2009年8月,专案组一共讯问了文强8天,就取得了他包庇纵容6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和强奸罪行的口供。讯问过程中,文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查着了,我就认。”而警方的讯问方针也是“重证据,轻口供”,前期取得了大量的人证物证,甚至做好了零口供的准备。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队长王智透露了讯问文强的一个细节:“以前公安部领导来重庆时,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全程都说重庆话,领导一句没听懂。但是我审讯他时,发现他竟然能说普通话,而且对答如流!”

  文妻受审 指证文强

  2010年2月2日,文强案开始一审,周晓亚受贿案在重庆市五中院审理。周对检察机关指控其与丈夫文强共同收受800余万元贿赂的事实统统承认,并称受贿时“我告诉了文强”。

  此前,周晓亚在文强案的侦破过程就提供了很多证言,包括供出文强藏在蓄水池600万元。讯问过她的民警认为:“其实她心里是很恨文强的。”王智回忆,周晓亚在被讯问时说,经常在家接到其他女人的电话,说文强现在又在哪里,一开始她心里很难受,后来都麻木了。“她说在家里感情最深的,第一是儿子,第二是家里那条狗,第三才是文强。”周还说:2009年 1月到 8月,文强一共回家住了不超过7次,每次都是酩酊大醉。其他时候,都是在宾馆开房。

  2008年4月,重庆市委曾经通知文强去开会。据周晓亚向专案组供述,当时文强以为要查他了,就告诉周:“如果我3天没回来,就是出事了,去桥上把钱都扔到长江里。”只有那一个星期,文强被吓得天天回家睡觉。

  一审死刑 文妻反弹

  2010年4月14日,文强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罪,判处死刑。庭审时,文强求生欲望强烈,说:“老婆收钱后,大多数没告诉我。”其后,还列出昔日办案有功、未包庇黑社会、未强奸女大学生等13条免死理由,为自己辩护。不过,上述理由被主审法官一一驳回。

  在听判时,死刑判决令文强颓然失神,其妻周晓亚则痛哭失声,瘫倒地上,表示要上诉。

  求生心切 痛哭流涕

  受审空隙,文强求生的欲望时时流露。

  律师还透露,重庆高院二审开庭前准许文强与家属相见,见面地点就在重庆高院的临时羁押室,文强的大姐、姐夫、大嫂和妹妹等人进入会见。据称文强当时痛哭流涕。他的亲人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文强流泪。文强表示,最担心的是自己的儿子,希望周晓亚出狱后,他们母子还能相见。

  2010年5月20日,文强与辩护律师会谈时,已预感到二审可能要维持原判,但又心有不甘,他对律师说:“杀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文还说:并没有有意识去做危害社会的事情,他说他的要求不高,“给我一条命也行”。与律师会面时,文强也有安排后事的举动,要律师转告其亲属“善待谢才萍、周晓亚”。

  二审死刑 罪有应得

  5月13日,文强案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文强辩护律师杨矿生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中涉及的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四项罪名他们全案上诉。庭审中,文强、周晓亚这对贪腐夫妻“捐弃前嫌”,周晓亚对受贿款大包大揽,意图减轻文强罪责。

  5月21日上午10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文强四宗罪

  受贿罪: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

  强奸罪: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女大学生巫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 快评

  文强死刑 绝非最后的胜利

  文强被执行死刑,可谓大快人心。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文强也仅仅是一个文强而已。

  文强不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第一人,也绝非最后一个。文强死刑,固然也有值得欢庆的理由,但一个文强的死刑却也不能等同于安定的社会秩序的最终建成。

  可以说,文强被执行死刑,绝非是最后的胜利。只能说,文强死刑仅仅是一个开始——寻求最终的正义,以及公正的司法常态,永远是一条走不完的路。这需要全社会为之付出努力,谁也不能因文强之死而认为打黑除恶大功已成,画上句号。

  文强是一个符号,他象征着司法腐败以及权钱交易。这种腐败现象,不唯重庆所独有,不唯文强所独有。文强的死刑,只是我们剔除权力腐败尤其是司法腐败、建设法治社会迈出的一步,回应群众呼声,保护民众权益,打黑反腐,惩恶扬善,我们还需继续前行。

  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报道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