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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10年难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3: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文: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10年难定
图文: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10年难定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海南特区报》的报道(圈内为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回函)1999年“8·22”案死者王文安的遗孀谭贝公说:“我丈夫死了,像狗一样没人管。”

  2006年,海南媒体大幅报道发生在2000年夏天的一起“民警枪击村民案”,并称此案引起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吴邦国还作了亲笔批示,此案在拖延六年后有了结果,涉案民警获刑”。然而,一些专家不久发现,“委员长批示办案”纯属无中生有,而此说法的源头可能是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同样令人生疑的是,民警枪击案中的“受害村民”,极可能是1999年一起人命案的凶手……

  1一起枪案带出一起命案

  警察缉凶还是无故伤人?

  一名青年骑摩托车上街买菜,看到税务所设卡收税,因没有缴纳车船使用税,他担心被罚款,于是掉头离开,一名警察突开两枪将其击伤。警察要求私了遭拒后,竟谎称该青年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认定民警开枪是正当的,予以通报表扬。这是《海南特区报》2006年2月24日对2000年7月24日发生的一起枪击案的报道。开枪的是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现大田镇)派出所民警文瑞强,受伤的是新宁坡村民邢亚盖。

  邢亚盖日前接受了《中国青年报》的采访,以下是他对2000年那起枪击案的回忆:“2000年7月24日下午5时多,我骑摩托车到大田乡零公里处买菜,看到税务所的人在设卡收税。此时,文瑞强让我靠边停车,我知道他在配合收税,但害怕被罚款,没敢停车,随后就被文瑞强一枪打中背部,一枪打中腰部。”

  文瑞强否认击伤邢亚盖时自己是在协助收税。他强调,自己是按照所长章生贵的要求抓捕自己管区发生的1999年“8·22”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邢亚盖正是自己在打人现场看到的犯罪嫌疑人。1999年8月22日,大田乡新宁坡村多人打死村民王文安,打伤符亚红。文瑞强说,符亚红曾两次遭到新宁坡村民的殴打:“邢亚盖拿着木棍大喊‘打死!打死!’冲来冲去,还险些打到我,虽然当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对他印象特别深。”

  文瑞强称,“8·22”命案发生后,同年10月7日,新宁坡村村民又将马龙村村民吴亚成打死。追逃工作第二年仍在进行。公安局开会布置追逃任务落实到派出所后,所长章生贵在2000年7月24日例会上要求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当天下午,文瑞强去卡点执行任务,看到了“8·22”命案嫌疑人邢亚盖,在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

  2

  一篇报道6年后定论枪案

  “委员长批示”后警察获刑

  邢亚盖是不是“无故遭枪击的无辜青年”,破获“8·22”案便可水落石出。然而,由于某些原因,那起1999年发生的案件,虽经公安部两次挂牌督办,至今未破。邢亚盖的身份难以界定,“文瑞强枪击案”在事发6年后也无法定性,仅在2000年8月,东方市公安局作出《调查报告》,认定邢亚盖是“8·22”案在逃人员,文瑞强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并无不当。

  2006年2月24日,《海南特区报》刊出题为《警察枪击无辜青年 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的报道。报道称:“据琼山区检察院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该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侦查完毕,是因为吴邦国委员长亲自作了批示……此后,经过不到一个月的调查,一起被拖延了6年之久的涉嫌故意枪击伤人事件有了结果。”

  该报道一时引起轰动。撰写稿件的记者门君诚在2009年7月的一篇博文中记载:“稿件刊发后,全国媒体快步跟进,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总之带国字头的和没带国字头的媒体很多都来了,凤凰卫视《文涛拍案》几乎全文照读。”凭借巨大反响,该报道及追踪报道获得了第17届海南新闻奖特别奖。

  报道也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在转载该报道的省检察院《网络资讯》第6期上作出批示。28日上午,该院反渎职侵权处处长宋东锦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应对事宜”。4月4日和10日,海南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听取案情调查汇报,并专题研究该案的核查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此后,涉及枪击案的4名警察被追究刑事责任:文瑞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陈文吉、大田派出所原所长章生贵分别以玩忽职守罪被判缓刑。

  3

  “委员长批示”竟然为假造

  报社检察院互指对方是源头

  4名民警被判刑后,经媒体广泛报道,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开始关注此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邢文鑫最早质疑“委员长批示”的真实性。2007年7月8日,他致信吴邦国委员长,查询对“邢亚盖被警察枪击上访信”有无批示。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回函称:“经查,无此批示”。

  既然没有批示,媒体报道所说的批示一事是怎样出笼的呢?姜鸿斌等30多名人大代表、律师联名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要求调查捏造委员长批示一事。2009年7月9日,公安部《关于姜鸿斌等人大代表反映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称,经海南省公安厅工作组调查,据门君诚陈述,其报道中提到的吴邦国委员长批示之事,系其听时任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主管案件的副检察长王干和检察官王昌泽所讲。

  《海南特区报》报道文字部分有两人署名,一是该报记者门君诚,另一人是检察官王昌泽。王昌泽也是文瑞强枪击案、李国和等三人涉嫌玩忽职守案的公诉人。该报副总编辑任永昌当年编辑了这一报道。他表示,“吴邦国委员长批示”的说法是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提供的,来源权威,报社没有理由怀疑。

  现已离开《海南特区报》的门君诚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他还联系了摄影记者准备拍摄该批示,但王昌泽和王干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门君诚说,经王昌泽同意,报道也署上了王昌泽的名字。

  据了解,《海南特区报》从未接到王昌泽更正报道错误的要求。王干现任海口市琼山区审计局局长。他上月底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否认自己提供了“有批示”的说法。王干说:“本来就没有批示,我怎么会对记者讲有批示呢?”仍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王昌泽拒绝回答是谁捏造了批示,称自己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过报道,也从未投过稿。

  4

  命案受害人始终被“遗漏”

  未指认嫌犯还蹊跷“被死亡”

  与10年前相比,大田镇零公里处更加繁华。但对符亚红和王文安妻子谭贝公来说岁月依旧,王文安的死至今没有任何说法。1999年“8·22”命案的受害人符亚红,前不久也接受了《中国青年报》的采访。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作为那起命案的受害人、最重要的目击证人,符亚红竟然自始至终被“遗漏”。

  2007年2月,符亚红开始控告邢亚盖。当年4月2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被遗漏的证人》,报道了法院认定邢亚盖为无辜青年并将开枪警察判刑,但从未有人找符亚红辨认犯罪嫌疑人。符亚红说:“节目播出后,检察院的人让我说接受采访时说的是假话,恐吓我不要再告状。”他同时出示了一份录音,录音中,一名男子大声告诫符亚红不要乱告状,否则会被判刑。符亚红则坚称,如果说假话情愿坐牢。

  2008年4月初,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到东方市调查符亚红案。让她错愕的是,在大田派出所,已经找不到符亚红这个名字了,取而代之的是“符弄袜”——保丁村一个去世10多年的老人的名字。符亚红说,用死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是有人阻止他上访,上级部门调查时找不到人。

  为了解符亚红“被死亡”的具体原因,《中国青年报》记者6月22日到东方市公安局采访时任大田派出所所长的符夏清,政委潘树光以“警察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安排采访。

  5

  一人兼公诉人证人多“职”

  检方被指办案程序违法

  李国和的辩护律师认为,在办理李国和等案件中,王昌泽既是公诉人,又是案件侦查人员,同时还处在证人的位置,程序违法。律师认为,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海南特区报》的报道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而公诉人王昌泽正是该文作者之一。因此,王昌泽已经成为本案证人。作为公诉人,王昌泽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还包括另外三种情况),应当自行回避。

  为了解公诉人同时是案件侦查人员是否违反相关规定,2010年6月2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采访。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领导正在开会,请记者留下问题,检察院会和记者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时,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没有回应记者的问题,两起相关案件亦尚未宣判。

  命案受害人看电视识凶

  ——就是枪案“无辜青年”

  1999年“8·22”命案的受害人符亚红,在接受采访时忆及当年的惨案时说:“新宁坡村和马龙村有过械斗,新宁坡人经常在村路口附近拦截殴打马龙村人。他们以为我是马龙村的,就来殴打我。”据他回忆,殴打进行了两次,9时左右符亚红被打伤,王文安送符亚红治疗后返回路上,两人再遭殴打,一死一伤。

  符亚红说,由于不知道凶手的名字,他一直向大田乡政府等部门控告“新宁坡村”,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2006年4月9日,凤凰卫视根据《海南特区报》2月份的报道播出题为《无辜青年遭枪击,六年上访终昭雪》的节目。符亚红看到后,马上认出节目中的“无辜青年”邢亚盖就是打伤自己、打死王文安的凶手。符亚红说:“他一天打了我两次,我对他印象特别深。”

  命案嫌疑人曾遭“捉放曹”

  公检方理由:嫌犯翻供

  1999年的“8·22”和“10·7”案件发生后,东方市公安局抓捕了新宁坡村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新宁坡村村民邢刚再、吉怕月均承认曾看见邢亚盖“围打两个保丁村人”,并说明了邢亚盖的基本情况:20多岁,有老婆,三个孩子,岳父当村主任。

  2000年9月,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主要证据有:邢亚盖本人否认,其岳父证明邢亚盖当天在家照顾病人;文瑞强本人没有邢亚盖涉案的证据材料等。不久,被批捕的“8·22”和“10·7”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取保候审,后释放,公检方列出的理由是因为嫌疑人翻供,批捕证据不足。而符亚红说,东方市公安局、检察院释放犯罪嫌疑人前,从未安排他前去辨认。

  (均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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