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华商报》报道 昨日上午,受最高法院案件异地审理的指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
昨日上午9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前来旁听郑少东案的市民和郑少东的亲属,坐满了法庭内的30余个旁听席。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 2007年 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