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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826万元郑少东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3:21  新京报

  

受贿826万元郑少东案开审

  据新华社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郑少东委托的律师作了辩护发言。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及郑少东的亲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 人物简历

  郑少东 一级警监。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长期从事刑事侦察工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经侦局长,2005年4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

  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郑少东,以涉嫌受贿实施“双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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