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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物业弃管 小区电梯政府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6: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7月7日,记者从铁西区房产局获悉,该区出台《物业小区弃管过渡期高层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对弃管过渡期居民无力承担的费用和维修工作,政府设维修基金和专业维护队伍,保障电梯运行正常、安全。

  近年来,铁西棚户区改造后的居民大多回迁住在高层楼房内,为减轻居民的负担,该区免去这类居民十年的电梯费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由谁来负责?物业公司一旦弃管,小区居民的电梯维护费用又由谁来承担?对此,该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对弃管小区的电梯安全运行相关办法。该办法强调,在弃管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前,社区要对高层电梯做好接管工作。社区要对弃管小区高层电梯的消防监控设备临时代管,安排专人负责防止消防监控设备人为损坏、丢失,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消防部门报告;物业弃管过渡期的电梯电费由使用电梯的居民按照物业小区电梯缴费标准承担,电梯维保、年检费用及日常维护维修费用每户每年按照100元标准承担,不足部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统计后,报区政府申请补贴。电费或日常维护费用如有结余,结余部分应作为电梯维修专项资金,不得移作他用。属于政府安置回迁的小区涉及电梯大修、中修等费用,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申请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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