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卢舒倩实习生姜淦报道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获悉,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较5月份略微上升,总得分数为74.55,比5月份增加了0.67分。从2009年9月到2010年6月指数变化情况来看,前四个月的指数呈现平稳上升趋势,从2010年1月开始,指数有逐步回落的趋势,但从2010年4月起又出现持续回升的势头,交通情况总体向良好方向发展。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得分为76.66,市民感受度指数得分为50.11(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得分为68.29,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得分为90.50。与5月份对比,大部分行政区加强交通现场管理和交通宣传,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率由37.54%下降到36.51%,及时修补缺失、被遮挡和不清晰的交通标志,人行道违章设摊现象得到整治,守法率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是首次出现四个分项指数同时上升的现象。
在执行交通管理方面,各区加强主要路口的交通管理,市民冲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路口缺失交通设施得到及时修补,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等占道现象明显减少,市民对于路口的交通文明的评价有所提高。因此,在监测点、调查时段、调查人员、调查标准不变的情况下,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与4月份、5月份相比,呈现出逐步提高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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