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今年以来未发一起群体性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7:03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储皖中本报通讯员李培荣

  本报一年前报道了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以信息化建设带动警务手段和模式的深刻变革,在全国公安系统引起了反响。近日,记者又来到大理,通过一周的采访,感到信息化在这里持续发酵、延伸拓展,从技术手段上升为管理制度,从警务模式上升为服务理念,大理州公安局自觉运用以警务综合平台为核心的信息化工具,打击罪犯,管理社会,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并把它与三项重点工作实行无缝对接。

  大理州公安局局长郭有兵对记者说:“现在社会越来越开放,也越来越复杂,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也越来越繁重。延续传统的‘小米加步枪’式的警务手段和方式,已经远远不能胜任自身的职能了。我理解,对公安机关来说,信息化就是现代化,要实现警察队伍的转型,就要从普及和自觉运用信息化着手。我们已经尝到了信息化的甜头。”

  执法行为信息化:既是“紧箍咒”又是“保险绳”

  大理市一位社区民警的内弟因打架斗殴被刑事拘留,其岳父找到他,希望能手下留情,却遭到了拒绝。这位民警对岳父说,如果我这么做了,百分百要脱警服。

  据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黄勇介绍,过去,每出现一个案子,都是说客盈门,干警压力很大。老百姓最不满意的,主要是办案不公,而少数人的徇私枉法,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使广大民警每办一起案件都会遭受社会的误解和质疑。随着“警务综合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大理警方实现了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同步的目标。从接处警到案件受理,从案件侦办到审核审批再到案件终结,实现了个人、个案的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民警的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受到监督。在警务信息平台的阳光作业下,每一环节都有记录,不能跳过,也不能删除。一旦发现办案环节有瑕疵,轻则扣分,重则记过、开除。信息化使我们不敢也不能再搞潜规则。也使我们从人情、关系网中解脱出来。

  现在大理全州公安机关已将执法质量半年考评变为日臣评,制定并落实执法卷宗月考评制度,每月评比十佳和十差案卷。在日常工作中因执法不规范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由州公安局法制处实行个案倒查,经倒查属实,实行“一票否决”制,累计达两次以上被问责的局长及分管领导、办案部门领导,到州公安局作检查。

  记者随手拿起一份案卷,是大理市开发区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治安案件。在点评存在问题栏中记载:受案登记表的简要案情部分及检查笔录中将“武士刀”错写为“武士道”共扣2分;12月26日发案并进行调查取证,12月28日才受案,受案不及时,扣3分;检查笔录记录15时10分双方发生纠纷后报警,而检查笔录中检查开始时间为15时01分,扣3分。

  根据日常审核检查和执法考评发现的情况,对多次督促整改仍然存在执法问题的,由法制部门下达《执法建议书》,同时通报全局,限期整改。从2009年开始,大理州公安局就全面启动了重大执法过错问责制度,对执法办案部门领导和案件主办民警、协办民警进行执法过错问责,取消被问责部门、民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局审批领导直接与职务晋升挂钩。截至5月中旬,仅大理市公安局就有3个基层所队、11名民警被问责,13名被通报批评,多名审批局领导被扣分;在评优秀卷宗和不合格卷宗时,按月兑现案件承办人、兼职法制员、部门审批人、法制审核人、审批局领导的奖惩,实行“同奖同惩”。

  >>下转第三版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