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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深圳市交通文明指数:74.55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7:20  深圳特区报

  昨天,市文明办公布深圳市6月份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4.55分,比5月份增加了0.67分。

  从2009年9月份到2010年6月份指数变化情况来看,前四个月的指数呈现平稳上升趋势,从2010年1月份开始,指数有逐步回落的趋势,但从2010年4月起又出现持续回升的势头(上图),6月份的得分在检测以来的10个月中,排名第四。

  市文明办发布指数的同时指出,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自2010年4月发布以来,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交通管理和宣传力度,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初见成效:各区加强主要路口的交通管理,市民冲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路口缺失交通设施得到及时修补,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等占道现象明显减少,市民对于路口的交通文明的评价有所提高。因此,在监测点、调查时段、调查人员、调查标准不变的情况下,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与4月份、5月份相比,呈现出逐步提高的态势。

  从6月份交通文明指数的4个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得分为76.66,市民感受度指数得分为50.11(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得分为68.29,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得分为90.50(左表)。

  据了解,与5月份对比,大部分行政区加强交通现场管理和交通宣传,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率由37.54%下降到36.51%,及时修补缺失、被遮挡和不清晰的交通标志,人行道违章设摊现象得到整治,守法率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增幅从0.06-2.82不等,首次出现四个分项指数同时上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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