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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核准重庆高院刑事裁定 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7:27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7月7日电记者徐伟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五大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今天被执行死刑。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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